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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公益活动】沙坪坝区2020年度“爱心助学工程”活动来啦,快来参与吧~

发布日期:2020-08-11 10:20
摘要:“爱心助学工程”是沙坪坝区一项扬文明风尚的品牌公益活动,已连续举办18年。活动不但为特困生圆了大学梦,更向社会传播了正能量。

“爱心助学工程”是沙坪坝区一项扬文明风尚的品牌公益活动,已连续举办18年。活动不但为特困生圆了大学梦,更向社会传播了正能量。为持续深入关爱广大贫困学子,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夺取“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双胜利,沙坪坝区2020年度“爱心助学工程”活动正式启动。


01
遴选受助学生

请各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镇街、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各镇街、各文明单位在2020年8月13日下午17:00前,严格按照“爱心助学工程”的条件、标准及申报推荐程序,认真遴选受助学生。各镇街负责收集、审核受助学生的各种证件材料,填写受助学生申报推荐表,按时报送区委宣传部宣教科。8月中下旬,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健康委将在书面审查受助学生资格的基础上,对各镇街、各文明单位推荐的受助学生进行抽样家访。


02
认捐受助名额

各级单位如有意愿捐助优秀的寒门学子,于8月13日下午17:00前,将欲捐助的学生名额(资助金额为每名受助学生5000元)电话报区委宣传部宣教科。


03
举行捐赠仪式

原则上定于8月下旬举行捐赠仪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到录取通知书的受助学生,将在捐赠仪式中领取助学金。


04
其它事项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区委宣传部:李孟庭、李娟妹65368637,65237731(志愿服务指导中心)


区卫生健康委:罗翔、任娟65368145


温馨提示


2020年度“爱心助学工程”

资助对象条件、资助标准及申报推荐程序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1. 2020年高考考分在第二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即文科443分以上、理科411分以上的应届高中毕业且不会选择复读的学生;

2. 表现优良,品行端正(党员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优先);

3.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享受低保,其中孤儿、父母均丧失劳动力、特困企业双下岗职工等困难家庭的学生和困难计生家庭学生优先),且无其他经济来源;

4. 本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独女户优先);

5. 非艺术体育类或非已被军队院校录取的学生。

6. 本人未参加团区委、区妇联、区工会资助。

以上6个条件应同时具备。

二、资助标准

受助学生每人一次性资助5000元。

三、申报推荐程序

1. 学生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 各镇街、村(居)委会根据申请和被资助条件进行筛选。

3.各镇街相关部门对推荐对象进行调查核实,提出推荐名单,确保参与本次爱心助学的受助学生不与今年已经接受区内其他单位(妇联、团委、工会等)资助的学生相重复,并将被资助一事在推荐学生所在村(社区)公示3天。

4. 推荐名单公示后,由各镇街统一签字、盖章上报。申报表一经盖章上报,即视为各镇街已履行相关的把关职责。

5. 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健康委对各镇街推荐名单进行再次审核,确定受助学生建议名单,然后报区文明委主任和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6. 区委宣传部协调确定到每个文明单位服务的具体学生名单。

7. 各镇街和对应的文明单位共同负责受捐助学生在文明单位服务过程中的教育和管理。

四、申报学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1. 受助学生申报推荐表。

2.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复印件)。

3. 本人高考成绩复印或打印件(网上查询结果)。

4.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或街道出具符合计生政策的证明。

5. 高中阶段加入中国共产党、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提供相关证明或证件复印件。

6. 属于低保户的,提供低保证复印件。

7. 属于孤儿、下岗职工、烈士子女、残疾人的,提供相关证明或证件(由相应法定部门出具或由这些部门核发的相关证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