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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事!《沙坪坝区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方案》敲定

发布日期:2022-08-04 15:05
摘要:近日,记者从沙坪坝区住房城乡建委获悉,《沙坪坝区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敲定,于即日起实施,老旧住宅群众的上楼难、出行难等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

近日,记者从沙坪坝区住房城乡建委获悉,《沙坪坝区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敲定,于即日起实施,老旧住宅群众的上楼难、出行难等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

据了解,该《方案》明确了沙坪坝区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范围、申请流程、政策支持等方面内容。其中,老旧住宅是指沙坪坝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取得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满10年及以上,楼层为4层及以上且未设电梯的住宅。

那么如何判断房屋是否具备加装电梯条件?《方案》明确规定,申请人可在提交申请前,自行委托电梯公司到场对房屋加装电梯条件进行提前查勘。也可在提交增设电梯申请后,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踏勘,对是否具备加装电梯条件进行预判。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由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共同作为申请人,向所在行政区规划与自然资源管理局提出增设电梯申请。申请人可向所在街道、社区寻求协助和指导。

增设电梯的资金不是一笔小数目,这些钱从何而来?区住房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资金由居民自筹,可以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含房改房的住房公共维修基金)和住房公积金。区财政局也将根据财力,安排预算资金对老旧住宅增设电梯进行资金补助,单台电梯补助金额10万元,年度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值得一提的是,该《方案》施行后,新取得增设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可申请资金补助。《方案》正式印发实施前取得许可证的,不纳入补贴范围。

如果有人反对,阻挠加装电梯又如何处理?《方案》明确提出,增设电梯申请过程中,若有居民向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投诉,提出反对意见,居民可先自行协商,解决增设电梯过程中的利益平衡、权益受损等事宜。协商不成的,可向社区居委会申请调解。经社区居委会调解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属地街道办事处可搭建协商平台组织调解。同时,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收到投诉意见后会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查勘,并根据相关规定对能否通过审批进行判断。不符合审批规定的,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将暂停增设电梯审批办理,待居民达成一致意见后,重新启动审批。符合审批规定的,可通过审批,进行施工。

(记者 陈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