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记者从区住房城乡建委获悉,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建筑业健康发展,《沙坪坝区建筑业发展政策措施》从即日起开始实施,围绕企业落户扶持、提档升级扶持、房屋租赁扶持、经济贡献扶持、优秀产品与创新扶持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扶持激励办法,干货满满。
《政策措施》表明,新落户的总承办企业,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的扶持,新提档升级的企业,也可获得最高800万元的扶持,新落户的建筑企业,次年也将给予一次性租金扶持,最高每月每平方米10元,租金扶持不超过企业当年区级经济发展贡献度的20%。
在经济贡献扶持方面,区域经济发展贡献度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年增长达到50%以上、25%以上的区属建筑企业,以企业区级经济发展贡献度为计算标准,次年给予当年增长部分50%、25%的扶持。贡献度达到5000万元以上且年增长达到15%的区属建筑企业,次年给予当年增长部分100%的扶持。区属项目获得国家级“詹天佑奖”“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设计金奖”、“钢结构金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等,也将给予5-20万元的扶持奖励。对获得国家级、市级工法、参与编制工程类国家级、市级行业规范标准的也将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5万元扶持。对区属建筑企业新设立或新认定为国家级、市级企业技术(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扶持。
此外,《沙坪坝区建筑业发展政策措施》还对高层次人才激励措施、产业扶持、重点项目保障措施、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减免和企业服务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区住房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制定本《政策措施》,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稳定就业岗位,鼓励企业转型升级与创先争优,把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积极参与区内建设,推动沙坪坝区高质量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本《政策措施》只适用于注册地、纳税地在沙坪坝区,且取得施工、监理、勘察、设计资质的企业;《政策措施》中多处企业区级经济发展贡献度扶持条款,累计不超过企业区级经济发展贡献度当年总额;如果本措施与沙坪坝区其他文件同一事项奖励、扶持或补贴程度不同时,按本措施执行,不重复享受。
(记者 陈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