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重庆市税务局印发了《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工作的通知》,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延长缓缴实施期限,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作用。
扩大缓缴政策实施范围
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范围:
一是以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等为重点的17个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具体为: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
二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缓缴期限
原明确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的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保持不变。
17个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12月,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至2023年3月。
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其养老、失业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12月,工伤保险费缓缴暂实施至2022年8月。
缓缴条件
2022年1月至申报缓缴之月累计亏损的参保单位可以申请缓缴。
同时,对于22个行业(5个特困行业和新增扩围的17个行业)之外的中小微企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划型。
对在2020年实施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时已经划型的企业,原则上可继续沿用。企业规模发生变化的,可根据企业承诺办理。
办理方式
本着方便、快捷、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的原则,简化办事流程。对生产经营困难、所属行业类型等适用条件,实行告知承诺制。
企业可从2022年6月13日起,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rlsbj.cq.gov.cn/),使用企业“渝快办”账户登陆办理,也可到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地址:沙坪坝区小龙坎正街139-4号)办理。
原明确的5个特困行业,已享受缓缴的参保单位,养老保险缓缴期限自动延期至2022年12月,无需重新确认或申请;从2022年7月起,参保单位从完成确认或提出申请之月开始享受。
(记者 赵杰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