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记者从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了解,为助力特困行业纾困稳岗,近日,重庆市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沙坪坝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提醒,企业可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rlsbj.cq.gov.cn/),使用企业“渝快办”账户登录,根据提示确认缓缴起止时间。参保企业现有信息无法满足认定缓缴资格需要的,可前往该中心现场申请或通过邮寄申请表的形式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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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缴适用企业范围
缓缴适用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三项社保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
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办法缓缴。
缓缴期间,参保单位应按时足额代扣代缴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社会保险费。
实施期限
养老保险
参保单位应在2022年6月30日前确认或提出缓缴申请。
其中:在2022年5月25日前确认或申请的,可选择缓缴费款所属期2022年4月—6月的费款、也可选择缓缴费款所属期2022年5月—7月的费款、还可选择缓缴费款所属期2022年6月—8月的费款;
在2022年6月30日前确认或申请的,可选择缓缴费款所属期2022年4月—6月的费款、也可选择缓缴费款所属期2022年5月—7月的费款、还可选择缓缴费款所属期2022年6月—8月或2022年7月—9月的费款。
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参保单位在2022年6月30日前确认或提出缓缴申请的,可选择缓缴费款所属期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或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的费款。
2022年7月起,参保单位在每月25日前完成确认或提出申请的,缓缴费款所属期为确认或提出申请的次月至2023年3月。
在缓缴期限内,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向社会保险登记部门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
新开办企业可自参保当月起申请缓缴;企业行业类型变更为上述行业的,可自变更当月起申请缓缴。
补缴费款
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最迟于2022年底前补缴到位;缓缴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应在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缴到位,期间免收滞纳金。
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前缴纳缓缴的费款,直接到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即可。
企业依法注销的,应当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费款,相关部门按照注销流程及时办理。
(记者 赵杰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