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政策宣讲进村社活动,在回龙坝镇青龙庙村为村民宣讲长江保护法及禁渔、禁钓工作内容。工作人员提醒,从3月1日起,全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施内全面禁钓。
宣讲中,执法支队负责人从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策、违法违规行为种类、相应处理方式等方面进行宣讲。
该支队负责人表示,当前正值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期,全市境内的水生生物保护区(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已于2020年1月1日0时起实行全面禁捕。除水生生物保护区外,全市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以及其他重点水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止,实行全面禁渔。禁捕范围和禁捕时间内,禁止生产性捕捞,禁止扎巢采卵。禁止销售在禁捕范围和禁捕时间内捕获的渔获物。在沙坪坝区范围内,嘉陵江流域、梁滩河流域以及各大水库(普照寺水库、斐然湖、苏家桥水库、菁云湖、工农水库)在这十年间要实行全面禁捕。
值得注意的是,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是禁钓期,也就是说在这期间,我区嘉陵江流域、梁滩河流域以及各大水库完全禁止任何形式的垂钓行为,包括休闲垂钓。
该支队负责人表示,区农业农村委将加强与区公安等部门联动,在嘉陵江沿线、梁滩河流域和各大水库加强巡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对当事人进行警示教育,同时依法收缴违法违规渔具。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不仅收缴渔具,还要进行罚款,性质特别恶劣的,交由公安部门进行刑事处罚。
执法人员希望广大市民行动起来,严格遵守禁渔期、禁钓期规定,共同守护绿水青山,保护好水生态环境。
(记者 王小生)